9月16日晚间,富临精工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股东出具的《关于不减持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公告称,基于对公司产业布局和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滕明波,总经理于洋,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李鹏程,董事兼财务总监彭建生,董事聂丹, 常务副总经理王军,副总经理杜军波均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富林精工股份,包括承诺期内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配而新增的股份 同时,在上述承诺期内,如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此外,富临精工还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安志富出具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通知书及特定时期内不减持承诺》,该公告显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的变化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实际控制人安志富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并与一致行动人四川富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聂政,聂丹共同承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2年。
根据消息显示,富林精工主要从事r&d汽车零部件和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8亿元,同比增长152.15%,实现净利润3.54亿元,同比增长1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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