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对推动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升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受访专家表示,条例提出“坚持全寿命期管理、全领域推动、全产业支撑”“实行绿色专篇管理制度”“明确建筑绿色发展方面的奖项评审、公积金贷款、表彰奖励等支持措施”等亮点内容,为首都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亮点一:坚持全寿命期管理、全领域推动、全产业支撑
2022年,北京市印发《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对建筑绿色发展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并对新建居住建筑及新建公共建筑星级标准、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及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规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相关数据显示,至“十三五”末,北京市民用建筑能耗已占全社会总能耗的50%以上,且建筑能耗总量将随着建筑面积增长而持续上涨,因此建筑领域成为北京市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的重点领域,更需要法治手段筑牢制度设计的坚强基础。
此次条例提出“坚持全寿命期管理、全领域推动、全产业支撑”,围绕推动北京市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进行制度设计。
北京建筑节能与环境工程协会秘书长、北京建筑节能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鲍宇清表示,“全寿命期管理”包含了建筑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改造、拆除的全过程,实现了全覆盖和全过程闭环;“全领域推动”明确了各环节主管部门在建筑绿色发展中的职责,还提出建设建材绿色供应链、推动建筑能效评估分级和差别化管理、用能结构调整等内容,充分体现北京市超大城市的特点;“全产业支撑”重点突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对建筑绿色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通过推动建筑绿色发展带动建材绿色供应链、建筑垃圾资源化等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
“‘坚持全寿命期管理、全领域推动、全产业支撑’的立法思路,与配套文件的研究制定,将确保条例在能落地、可实施的基础上,具有适度的前瞻性、引导性,推动北京市建筑领域绿色发展。”鲍宇清说。
亮点二:实行建筑项目绿色专篇管理制度
条例的另一亮点是“实行建筑项目绿色专篇管理制度”。条例提出,在建筑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中应当编制绿色专篇,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要求、超低能耗建筑性能、可再生能源与绿色建材应用、节能减排效益、技术路径等相关内容。
由于建筑绿色发展具有“多部门联动、多环节涉及、多主体参与”特征,且建筑绿色发展的范围较为广泛、涉及内容较多,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导致一些项目落实绿色要求不到位,或落实不足使效果不够理想。同时,由于缺乏上位法,也使监管约束性不足、项目管控差别较大。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王鑫表示,条例提出以绿色专篇为主线,建立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连贯、闭合的管理机制,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对建筑绿色发展要求的落实不连贯、易脱节问题,以及各实施主体在落实建筑绿色发展要求时标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问题。
鲍宇清表示,绿色专篇制度的建立将之前较为分散的建筑绿色发展内容进行了整合,集中体现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以及绿色建材等实施要求,内容更为清晰明了。同时,相关部门在土地供应、立项、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施工过程监管等各阶段的监管要求更加明确,有利于加强部门联动,增强建筑绿色发展政策措施落地保障的针对性、协同性、系统性。
亮点三:明确建筑绿色发展方面的奖项评审、公积金贷款、表彰奖励等支持措施
建筑绿色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房屋建设及购买成本的变动,对开发企业和房屋购买者的积极性可能会产生影响。
为此,条例提出了激励和引导措施,包括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评审中,优先考虑主动提升绿色建筑等级标准、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或者提高装配式建筑等级、主动实施超低能耗建筑的项目;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可以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对建筑绿色发展相关活动中的优秀园区、优秀项目、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副院长田春艳认为,条例提出在工程奖项评审、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支持,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和激励企业乐于开发高品质建筑,提升个人购买高品质建筑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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