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职工医保门急诊就医采用“三段式”保障模式,即①账户段,先使用每年7月1日计入的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门急诊费用;②自负段,账户资金用完后,由个人现金支付门急诊费用;③共付段,超出自负段以上门急诊费用,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自负段和共付段都可由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抵充。
参考案例
28岁的在职职工小王
7月1日当年账户计入2000元。假设2023医保年度在三级医院发生门诊医疗费6000元,那么个人现金支付需要-500(门诊起付线))×30%(三级医院个人分担比例) 500(门诊起付线)=1550元。
而如果按7月1日前的政策,个人现金支付需要2645元。
48岁的在职职工小张
7月1日当年账户计入2500元。假设2023医保年度在三级医院发生门诊医疗费6000元,那么个人现金支付需要-500(门诊起付线))×30%(三级医院个人分担比例) 500(门诊起付线)=1400元。
而如果按7月1日前的政策,个人现金支付需要2048元。
68岁的退休人员老王
7月1日当年账户计入1680元。假设当年一级医院发生门诊医疗费6000元,那么个人现金支付需要-300(门诊起付线))×15%(一级医院个人分担比例) 300(门诊起付线)=903元。
而如果按7月1日前的政策,个人现金支付需要14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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